把灯放在灯台上发光
“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
(路加福音 8:16 )
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
鉴察人的心腹。
(箴言 20:27 )
这个点亮的灯,指的是得救的基督徒,放在教会(灯台)里,显出里面的基督(光),灯的功用,就是为了照亮。我们这个灯的功用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为主 做见证。
斗,代表日常的生活,床,是我们的享受。
一个是工作生计,一个是休息享乐。这里说,不要让斗和床把灯盖住,指的不是不工作,不是不需要休息,乃是说不要让这些把灯光盖住了,不要让工作和享乐 影响灵里面的光照出来,鉴察我们的心腹。
这里我也有一些感触,就是为生活忙碌很好理解,忙了就有理由不聚会了不读经了。但因为享乐享受而不读经,是最容易腐蚀我们,让撒旦攻击我们的地方,并且不知不觉诱惑我们很多。人在努力工作后得到报酬,然后用来吃喝是正常的,
……因为他在日光之下, 神赐他一生的年日,要从劳碌中,时常享受所得的。
(传道书 8:15 )
但是这里说,放到床底下,这个享受影响到了灯,它没有在对的地方,也不能尽发光的功用了。
灯就要放在灯台上,灯台指教会。
灯的功用,就是为着照亮。
我们这个灯,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为主做见证。
比如我们圣别时间在今天晚上聚会,我们就是把自己摆在教会里。摆在教会里,就有许许多多机会发光,为主做见证。哈利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