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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七日 「凡仰望祂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詩34:5) 我們需要提防過度注意主觀這一方面的屬靈經歷,以免逐漸的轉向自己,而落在自己里面。讓我現在以電燈作為此事的比喻,你坐在一個黑暗的房間里,渴望電燈放亮,可供你閱讀書報。在你寫字台上擺著一盞台燈,你怎樣辦呢?你是否一直注視著那盞燈,盼望它立即放亮?或者,你是否手里拿著揩布,不斷地擦刷那個燈泡?絕對不是這樣!你乃是站起來,走到安裝電燈開關的地方,扭開了開關,讓電流通到那盞台燈上,房間就立即大放光明了!你應該把注意力集中于能力的源頭,當你在那邊与能力的源頭有了适當的接触,這邊就必有光。永還要盯住神在基督里為你所已經成功的事實,然后讓祂去負責進行在你身上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