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十日

「如經上所記,夸口的當指著主夸口。」(林前1:31)

保羅在林前九章說到「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對于你和我,上文那句話,絕不是指著努力去守律法,因為我們都知道靠自己去守律法的結果!那句話乃指著我們能夠在自己身上證實了基督的能力,如何使我們能夠遵守律法。這与我們憑自己的努力去遵行律法,是截然不同的。對基督這樣的倚靠,只能在我們里面產生一种深深的謙卑。誠然,神在我們身上所產生任何一方面的恩典,總會使我們謙卑下來。如果我在某項成就上稍有驕傲,那很可能是依賴一己努力的結果。但所成就的如果不是自己的工作,我就不可能因此而驕傲。得榮耀的乃是那位做工的主。神必須得著一切的榮耀,因此祂堅持要親自來做祂一切之工。我的分乃是因祂在我里面所做的而歡樂,并一定要將贊美歸給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