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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卅日 「有施散的,卻更增添。」(箴11:24) 神對物質的管理原則,乃根据收嗎哪的原則,就是「多收的也沒有余,少收的也沒有缺。」(出16:18以及林后8:14-15)這意思是說,如果少收的不致于缺乏,那么多收的就必須甘心樂意的不要有余。我們有許多人已在經歷中證實這個原則的寶貴。若我們關心那些少收的而對他們有負擔,神也必同樣的關心我們,使我們多有收獲。但如果我們單只顧念自己的需要,那么我們最高冀望所能得著的,也不過是僅獲些微而不致缺乏而已。 能夠幫助主里弟兄們的需要,是神儿女的一种特權。甚至將我們收入的大部份擺上去也不為過分。那些只懂得收取的,就難得有机會從主更多的接受,但那些學會了常常施出的,就必常常有机會從主而接受,以致他能有更多的給人。你越是將財物用在別人身上,你的收益就越發加多,你越是盡力儲存,那你就更加受到「鏽」和「賊」的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