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在蒙特利尔-人人尽功用-圣徒拾穗

加拉太书第五章

释放与自由 (加5:1上)

在圣经里的释放, 不是指法律上所谓的获释, 也不是指政治上所谓的解放; 乃是人生中的一些严重问题在基督里得著解决、消除之後而有的释放. 释放的目的与果效就是使人得自由并享受自由. 被释放与得自由, 二者息息相关, 乃是完全救恩中生机拯救之一. 正如基督是赐生命之灵 (林前15:45, 亦即分赐生命者), 基督也是生命 (约14:6); 同样, 基督是那释放者(罗11:26, 即拯救者)并使得自由者, 基督也是自由(约 8: 36). 不仅如此, “ 而且主就是那灵; 主的灵在那里, 那里就有自由.” (林後3:17). 换句话说, 这是灵里的事, 不能在外面刻意去求.

得救之後, 所有的消极与负面情况, 亦即受奴役的轭挟制之人生, 可以在基督耶稣里得著释放. 兹约略地分述如下: a, 罪恶的捆绑; b, 天性的败坏; c, 道德的沦丧; d, 良心的玷污; e, 肉体的情欲; f, 虚荣的掳掠; g, 世界的引诱; h, 世代的黑暗; i, 人生的忧虑; j, 死亡的恐惧等等. 赞美感谢主, 因著他的完全救恩, 基督释放了我们, 叫我们得以自由, 所以可以站立得住, 不再受奴役的轭挟制 (加5:1). 但是我如果没有取用神的话, 亦即没有接受并享受神的话, 我仍然会再受这些奴役的轭挟制, 没有自由.

凭着爱服事来实化自由 (加5:13–15)

笔者曾在加拉太书第二章约略提到在基督耶稣里所得的自由. 我们蒙召得自由, 绝不是以为从此没有任何限制, 可以自由放纵肉体; 反而要凭着爱互相服事, 亦即爱人如己, 来活出基督, 并显大基督, 来实际地享受和经历在基督里的自由.   

凭着灵而行所得的自由 (加5:16, 25)

凭着灵的 ‘灵’ 字, 乃指 ‘圣灵’ ( the Spirit, 就是那灵, 赐生命的灵, 是灵的基督, 复活的基督, 与我们得救重生的灵调和一起 ) 而言. 凭着灵而行乃是让圣灵在我们的灵里规范、约束并引导我们日常的生活行动. 换句话说, 不可将自由看着是放纵肉体; 凭着圣灵是关键. 圣灵在我们得救之人的身上必须有绝对的自由. 否则就是不给圣灵机会; 一离开圣灵, 即失去真正的自由.

凭着灵而行的 ‘ 行 ‘ 字, 有两方面的讲究; 在原文中是两个不同的字, 即个人的一面 (加5:16) 和团体的一面 (25). 前者指个人一般习惯的日常行动; 後者指按规则行, 如在军队行列中前进, 整齐一致的团体行动.

总之, 凭着灵而行, 不是在人的天然里作, 而是以灵主动来作; 亦即指圣灵要我作, 我才作; 或者说, 圣灵带领我作, 我才作; 也可以乾脆说, 圣灵在我里面作.

结党 / 私图好争 (加5:20)

在加拉太书第五章提到 “情欲的事(和合版)” 或 “肉体的行为(恢复版)”. 其中有一个词, 和合版译为 ’结党’ , 恢复版译为 ‘私图好争’ (20).  在英译里也不一致: KJV 是 strife (争吵、冲突); NIV 是 selfish ambition (自私自利的野心); RcV 是 factions (宗派, 派别纠纷, 内讧); Greek-English 是 rivalries (竞争, 抗衡, 敌对).

笔者无力钻研这些语文. 兹就中译来略述浅见如下. ‘结党’ 的意思就是联结同夥, 组成一个小圈子, 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大型组织. ‘私图好争’ 就是暗地里计划打算, 贪爱争竞. 两者相较, 前者的严重性比後者更大.

在教会生活里, 两者都具杀伤, 摧残与破坏力,  尤以前者为甚. 教会中一旦有了 ‘结党’ 情形发生, 则将来很可能导致分裂. 两千年来的教会历史, 因结党导致分裂的例子司空见惯, 俯拾皆是.

主耶稣亲自教导我们, 不论是谁介绍的福音朋友得救之後, 亦即所结的果子, 乃是主的小羊或羊 (约21:15-17), 决不可认为这是 “我的小羊或羊”. 当然你有责任、托付与负担去照顾、喂养与牧养他们. 但是其他的弟兄姊妹也可以同样去照顾、喂养与牧养他们. 林前三章第六节说得好: “我 (保罗) 栽种了, 亚波罗浇灌了, 惟有神叫他生长.” 明乎此, 则不会有 ” 我是属保罗的 ”,  或 “我是属亚波罗的 “ (林前3:4, 1:12), 甚至还有说我是属矶法的. 换句话说, 就不会有私图好争、分门别类或结党的情形出现. 同样的, 除了高举主耶稣基督以外, 不可以高举其他任何人. 因为我们都是浸入基督的名里, 只有基督为我们钉了十字架, (林前1:13)而且我们都是属基督的 (林前3:23).

承受神的国 (加5:21)

林前6:9–10加5:19-21以及弗5:3-5等等都题到行这样事的人必不得承受神的国. 承受神的国乃是指得胜者的领受赏赐, 可以享受要来的千年国度. 我们基督徒靠著恩典, 借著信都已得救 (弗2:8); 但是成为得胜者, 就要看我们日常生活行动 (如工作、生活与事奉等等)是否达到 a, 马太五至七章对国度宪法 (亦即平常所谓的登山宝训) 颁布的要求; b, 启示录二至三章对得胜者的呼召条件; c, 为主殉道者; d, 其他, 如彰显人性美德的人, 也就是生命的见证, 靠那灵所结之果子的人 (加5:22–23; 来12:28等等). 实在说起来, 要得胜必须倚靠神得胜, 也在於神(箴21:31; 罗8:37; 林前15:57等等). 诚愿我们都立定心志要成为得胜者, 好在来世千年国里有资格承受神的国, 并得蒙赏赐和享受. 阿们.

(Joseph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