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在蒙特利尔-人人尽功用-圣徒拾穗

约翰福音第十章

牧人

牧人就是负责带颌并照料牛羊牲畜到草地上吃草, 到河水边钦水等等活动的人. 在旧约里神所委托管理、教导并牧养以色列选民的人也称为牧人. [很像中国古代州府的行政首长 (称为州牧). ] 在新约时代, 基督赐给教会的恩赐之一, 也是称为牧人 (弗4:11).  

牧人有两种. 一种称为 好牧人 (其实好牧人就是主耶稣自己). 好牧人是要叫羊 (或作 “人” , 下同.) 得生命( zoe, 就是神圣的生命, 永远的生命), 并且得的更丰盛 (约10:10). 也为羊舍命 (11, 15). 他也认识那属他的羊, 那属他的羊也认识他 (14). 羊也听他的声音 (3, 27), 并跟随他的带颌 (4, 27) 等等. 另外一种就是普通的牧人 (参弗4:12). 那些有异象、有启示、有负担, 愿意服事人、照顾人、陪伴人、帮助人、喂养人、牧养人等等过正常健康的教会生活的, 都是牧养羊群的仆人, 也都算是牧人. 至於雇工, 严格地来说, 却不能算作牧人.  因为羊不是雇工自己的, 所以一旦羊群内有危难发生, 雇工就先 逃之夭夭, 并不顾念羊 (约10:12–13).

主耶稣的为羊舍命, 乃是他的奉遣必须达成的使命之一. 对信徒来说, 为羊 舍命就是忠心到底牧养服事, 虽赴汤蹈火, 也在所不辞. 至终 鞠躬尽瘁,  死而後已. 遥想当年从欧美来华的传教士们, 为了将福音带给国人, 不惜抛头颅, 洒热血, 多少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义行壮举, 名列青史. 真叫人肃然起敬, 仰慕爱戴. 试观今日之天下, 有几位能为羊舍命的牧人?

几个词汇的试解

约翰福音第十章所包括的神学思想相当深奥, 我实在不敢自不量力, 班门弄斧. 其中的比喻似乎浅显平易, 但它的涵意仍然高深费解. 为了学习追求, 我就不知天高地厚地、大言不惭地来试著说说我的感觉.   

A.  羊圈 (约10:1) 就是用栅栏把羊围起来的地方, 为的是保护羊; 也就是羊的居所、羊的家, 因此应该就是教会.  

B.  羊圈有门 (2). 这门就是主耶稣自己 (7, 9); 因为他是道路 (约14:6), 只有借著他才能到父神那里去; 也只有从他进来的, 必要得救, 并且必要入, 必要出, 也必要找著草场 (9). 羊圈的门就是教会的门.

C.  看门的 (3) 就是在教会中持定真理的人, 就是值更的人, 维护教会安全, 不让强盗、小偷 (如假基督、或假申言者、或狼披羊皮来拉羊偷羊的) 混进来或是从别处爬进来 (约10:1) 偷窃、杀害、毁坏 (10), 而只给羊的牧人(3) 和雇工开门的.

我 (主) 的羊 (约10:14, 27)

主耶稣特别在这里很清楚地说:  “我的羊”. 决不是你的羊, 也不是任何别人的羊; 甚至也不是使徒彼得的羊 (约21:15–17), 约翰的羊或保罗的羊. 单单是主的羊.

为甚麽这样严格呢? 因为主的羊与主乃是有生命的关系, 是主重生了他们. 所以主的羊只属於主, 不属於任何其他人. 也许有人带他得救, 或者喂养他, 牧养他, 成全他等等, 但这都不能发生任何生命隶属的关系 (林前3:4–7). 弟兄姊妹对於这一点要非常清楚. 千万不要作出 ”你属这人, 我属那人,” 这等大肉体的事. 是最不讨神喜悦的.

同样, 对於那些有负担、有托付来传福音, 带人得救, 以及服事喂养、牧养、成全等等工作的执事们也要有清明的心思, 绝不可以有丝亳的痴心妄想认为某某是我的小羊, 而沾沾自喜, 贻笑大方. 说起这事来都很简单, 但作起来可真不是那麽容易. 求主怜悯我们.

我 (主) 另外有羊, 不是属於这圈的 (约10:16)

“羊圈 (fold) ” 是一个集合名词 (collective noun), 可以指单数或是复数. 然而主的羊必定是多数的, 甚至多得无从数算. 但是主耶稣还必须领他们来, 他们也要听主的声音, 并且要成为一群(flock), 归一个牧人 (16).

你我都不是主耶稣单独特有的羊, 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是. 换句话说, 主的羊有千千万万, 无法计算, 却是一群, 一个新人, 都归属主耶稣那一位好牧人 (11, 14) 、大牧人(来13:20) 、牧长(彼前5:4).

无论从信徒方面来讲, 或是从羊圈 (就是教会) 方面来讲, 都不可以标榜有任何独特性. 只要一标榜突出, 就立刻会破坏并失去那 “ 一 ”. 换句话说, 无论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一教会绝对不可以有排他性; 反之, 大家都应该操练并实化那包容性. 凡神已经接纳的 (罗14:3), 我们就接纳; 而且要彼此接纳, 如同基督接纳我们一样, 使荣耀归与神 (15:7). 阿们.

分裂 (约10:19)

中文恢复版约10:19的 ”分裂” 一词, 和合版译为 “分争”; 在 KJV, Interlinear 及 RcV 英译都是division, NIV 则为 divided. 如果按照英文的翻译, 似乎 “分裂” 必较正确. 该词也曾出现在约7:43  和 9:16两节经文里.

“分裂” 乃是本来都属於一个整体, 由於意见不一, 起了争执, 互不相让, 至终分道扬镖, 整体分开成为两造.

约7:43 犹太群众的分裂是由於主耶稣在极大的福音负担里向乾渴的人高声呼喊, 进前来喝、接受并相信他所引起的. 约9:16 法利赛人中的分裂则是由於主耶稣使生来瞎眼的人, 得著复明的神迹所致. 至於约10:19 犹太人中起了分裂乃是因为主耶稣的舍命与再取回来 (即他的钉死与复活) 的一番话而起的.

我原先的确有意写一点关于 “分裂” 的经历和感想. 继而又觉得 “分裂” 这一话题太敏感, 也太大, 甚至太痛苦. 遥想十九世纪中叶的弟兄会, 人才济济. 无论在解经及预言方面都有神来之笔, 誉满天下. 真所谓如日中天, 光辉烈烈. 曾几何时, 竟因圣经真理所见不同, 而纷争、分岐, 至终导致分裂. 深令亲者痛而仇者快.  就像达秘和牛顿这等神学大师,  绝对不会不明白彼此相爱、包容、饶恕以及担就的基本真理. 为甚麽还会闹到这般地步? 实在令人费解. 走笔至此, 我真不敢再写、再谈、再想、再摸 “分裂” 这一话题. 倒是对於我们自己的救恩, 要恐惧战兢来作成 (腓2:12), 稍微领会了一点. 赞美神.

(Joseph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