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在蒙特利尔-人人尽功用-圣徒拾穗

约翰福音第七章

 从 ”住棚节 ( 2)” 或 “收藏节”说起

住棚节 (利23:34; 申16:13-15) 也称为 收藏节(出23:16). 这个课题, 不知已有多少圣经学者在过去发表过精辟的信息、见解和论断. 但是神的话是无限丰富的, 是不能道尽说竭的. 因此就像我这个门外汉也可以不知天高地厚似的来凑凑热闹, 目的是为了赞美感谢神嘛, 这又有何妨呢?

六十年代中叶我初来加拿大时, 一位老同学谈起他读经济学博士两次挫折的经历, 原因都是由於他的论文没有创新立异, 独到突出的观念与理论, 致未获通过, 至引为憾. 他这番话实在是人生中相当重要的教训之一; 也是我们中国人自小到老最缺乏的思想和意识训练之一; 尤其是早期的青年学子更是如此 (我一点不差就是其中之一). 因此我把他的话牢记在心, 使我後半生在学习及论文写作方面, 获益匪浅. 为主申言, 特别是以文字发表, 也是同样应该遵守这种创新原则. 想人之未曾想过, 说人之未曾说过, 论人之未曾论过, 写人之未曾写过. 没有必要去人云亦云, 当然更不可抄袭剽窃.

再回到本题. 住棚节是神所定规的每年三大节期之一, 要他的子民记念神的拯救, 脱离埃及人的奴役, 在旷野中四十年漂泊帐幕生活的引领、保护、供应和牧养等等所赐予的一切恩典与祝福. 收藏节的意义则是在每年年底从田里收割并贮藏劳碌得来的农作物时所要守的节期, 借以感谢赞美敬拜神.

神是完整的神, 又是完全的人; 既有神圣的属性, 又有完美的人性. 在他完美的人性里, 他体谅到人每年的劳苦, 汗流浃背的耕种、施肥、浇水、除害虫和拔杂草以及最後收割等等, 就像元稹的悯农诗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所描述的, 种植稼穑是何等的不易; 然後适时的收割, 最後妥为收藏入仓. 这也就是所谓的春耕夏种秋收冬藏. 因此神给人厘订收藏节,  要向耶和华守这节七日, 献祭给他, 并享受七日的完全的安息. 不仅神会欣然悦纳, 欢娱逾恒; 人也欢天喜地, 心满意足.

收藏节有点类似世俗中所谓的 ”丰年祭”. 农家每年年底在所有的农作物收割进仓之後, 苦尽甘来, 总会全家老老小小欢聚一堂, 感谢上苍 (其实就是在天上我们的神) 多方的保护、祝福, 并赐予风调雨顺的一年丰收. 这实在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 乡间父老们的真诚虔恪, 敬拜感谢上天的神, 是健康正常的, 是值得赞赏的.

兹将收藏节 (即住棚节) 再引伸一下来说: 夜晚入睡以前, 回想一下当天的生活经历, 点点滴滴, 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 深知都有神的美意, 因此都要感恩赞美祝谢神. 每年年终, 综结一下, 检讨一番, 数算数算在这一年里神所赐予大大小小的恩典, 更是要感恩赞美祝谢神. 再说人到晚年, 行将就木, 自然会时常回顾过去这一生件件桩桩的事故与经历, 有失败、有成功、有低谷、有高峰、有惊涛骇浪、有康壮平顺, 但是满有怜悯恩典的神在他完美的人性里, 一步一步的带颌, 平平安安的直到今天, 除了感恩还是感恩. 对於他完美人性的眷顾, 更是没有话说, 只有时时刻刻高唱阿利路亚赞美神. 阿们.

我的时候和你们的时候(6)

主耶稣对他的兄弟们说: 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约7:6; 参约2:4). 主在他的人性里, 须受时空的限制, 并且他的一切生活行动说话工作等等都是要根据父神的旨意. 他的时候就是专指他的钉死与复活而言, 也就是他得著荣耀的时候, 亦即神得着荣耀的时候.

我们的时候也是在神主宰权柄下所命定的 (传3:1–8; 徒17:26, 28). 按一般的观念来说, 我们的时候也是我们得著荣耀的时候, 也就是个人得著荣华光耀的时候, 亦即受人称赞敬重的时候. 林肯总统似乎曾说过这样一句话: “我要刻苦努力学习. 一旦我的时候 (或机会) 来到, 才能及时抓住, 不至於错过.” 因此我们的时候不仅是在神的命定下, 也是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从字面上来看, 这似乎有点矛盾, 其实在经历上却是可以理解的. 譬如说, 我们的生活行动学习工作等等都是联於主的, 也就是说都是在主的旨意里或带颌下(或至少在主的允许下) 而行的, 这又有甚麽不可以呢?

然而主得荣耀和我们得荣耀不同. 主得荣耀就是神得荣耀; 而我们得荣耀就不一定是神得荣耀. 关键在於我们的出发点 -----  就是我们的生活行动或作一切的事是为荣耀神而行呢 (林前10:31)? 抑或为我们自己得荣耀?

作公义的判断 (24)

这一节的直译乃是判断公义的判断 [ Judge (the) righteous judgment (KJV, Greek English Interlinear, RcV {有 < the >})]. 天地间只有神是公义的, 神的属性之一就是公义. 万有中没有一样是公义的. 因此本节可以说是按著神的公义来判断, 或者乾脆译为 “判断那判断 ( Judge the judgment ). 那判断就是公义的判断 ( The judgment is the righteous judgment ). 这个定冠词 “the” 是深具意义的.

其姊妹句如 “作神的工” [ work the works of God ] (约6:28; 参约9:4; 林前16:10), 以及我们时常提到的 “说那当说的话” [ Talk the talk ] (参路12:12), 和 “行那当行的事” [ Walk the walk ] 都是类似的语句, 说出这些片语都应该是联於神的.

犹太人的律法 (51)

约翰福音第七章末段提到尼哥底母对那些法利赛人说: “ 若不先听本人的口供, 不知道他所作的事, 难道我们的律法就定他的罪麽?” 这句话真叫人感慨万千. 想不到两千年前犹太人的法律关于人权的维护就己经如此的周详澈底. 想想看我们中华泱泱大国, 拥有五千年的悠久文化与辉煌历史, 今天却忽视人权, 甚至有些地方抹杀人权. 竟然被一些文化粗俗、立国不久的化外人士冷嘲热讽, 无情攻击, 甚至指著鼻子公开的骂街. 是可忍, 孰不可忍? 然而在其位者, 不论地位高低, 依然故我, 对於人权这等大事可以说置若罔闻, 只要自己有特权享受就够, 何必费心费力费时去过问人权呢? 试看今日的社会有多少李刚儿女, 无法无天, 气焰万丈. 敢问何时人人才能享受该有的人权?

(Joseph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