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在蒙特利尔-人人尽功用-圣徒拾穗

约翰福音第八章

他们听见了, 就从老的开始, 一个一个的出去了( 9上)

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一段描述一位行淫时被捉的女人, 被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带到主耶稣面前来试诱他, 问他怎麽办这事. 按照摩西律法是要用石头打死. 如果主耶稣要救她不死, 则触犯摩西律法; 如果主耶稣同意打死, 则违背他来到世上拯救世人的目的. 这真是一个极其聪明的陷阱. 然而是智慧的主对他们说: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 谁就先拿石头打她” (约8:7). 这话真是妙绝, 立刻摸著每一个人的良心. 因此就从老到小, 一个一个的出去了(9). 没有一个人拿石头打她, 因为都知道自己是有罪的.

读犹太民族的历史, 似乎觉得他们并不怎样优越. 然而犹太人能成为神的选民, 决非偶然. 就在从老到小认识罪这件事上, 已是其他民族望尘莫及.

回想我在过去年幼时曾有几次听过福音. 遗憾的是我每一次都不认识甚麽是罪, 也觉得从没犯过甚麽杀人放火那等滔天大罪. 因此总是摇摇头拒绝承认我有罪, 是个罪人. 後来在台湾强习英语, 与外籍传教士时有接触. 当遇到同样罪的问题时, 为了礼貌关系, 就糊里糊涂的半承认半否认地举了一半手. 结果还是错过了得救的机会. 幸亏主耶稣没有放弃我, 後来还是给我够用的恩典, 让我得救. 赞美感谢他. 阿们.

一个人能知道他自己有罪, 是个罪人, 乃是有福的, 一定会很容易接受并相信福音而成为得救者. 所以传福音的秘诀之一, 就是能摸著对方的良心, 就像主耶稣在这里以及约翰四章拯救撒玛利亚妇人的事例一样. 求主赐给我们智慧, 能够有效的去传扬福音. 阿们.


凭肉体判断人 (15上)

凭肉体判断就是按外貌判断 (约7:24; 参林後5:12). 中外古今大体上都是如此, 尤以中国的社会为甚. 然而耶和华是看内心 (撒上16:7); 主耶稣在这里也指出凭肉体判断的不可靠.

凭肉体判断是主观的, 片面的, 外表的, 靠各种人情关系的, 是不理智的, 是会埋没人才的. 几乎在所有的面试里, 不论是求职、升职或其他的事项, 凭肉体的判断是占绝大成份的.  据说清末有一次科举正碰上慈喜太后六十大寿, 她亲自从考生中钦点状元, 就是因为这人的名字里有一寿字. 实在是荒唐到家, 滑稽之至. 最近逝世的苹果电脑公司的执行长 Mr. S. Jobs, 如果是生长在中国, 恐怕没有一家公司会聘用他的, 更遑论发展其超群绝伦的智慧与才干的机会. 在中国的官场以及广大社会的各种场面里, 很可能一直到今天仍有所谓 “相面” 这一套陋习存在. 实在可悲可叹.

看内心乃是客观的, 经过慎思明辨的, 非常理智的, 甚至与人交通过的, 更是透过多方祷告寻求的. 因此应该不是肤浅的. 而是比较放之四海皆为准的. 当然这样的经历并不容易. 愿您我都能学习操练支取应用. 阿们.

自由和奴仆、奴隶 (32–36)

自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老名词. 但是真正的自由譬如居住、言论、集会、结社、信仰等等方面所应有的, 恐怕很多国家时至今日还没有澈底实施, 尽管可能宪法规定的官面堂皇, 头头是道. 然而在圣经中所谓的自由乃是与神的儿子息息相关的. 他就是除去世人之罪的羔羊 (约1:29); 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赎, 释放了受挟於奴役的人 (来2:15); 使信入他的人能够不再作罪的奴仆 (或奴隶), 而得自由.

严格地说, 奴仆和奴隶不同. 前者指供人使役的人, 例如旧时在主人家里从事杂役的人; 後者则是身体失去自由, 听凭主人使唤的人, 特别在罗马帝国时代可以被奴隶主人任意买卖或杀害. 我不懂希腊文. 就我身边可察考的英文圣经而言, NIV、Greek-English Interlinear、RcV 以及 Ryrie 在约8:3435两节圣经里, 都是译为 slave, 只有 KJV 译为servant. 如果 slave 比较合适, 则中文应译为奴隶; 如果 servant 比较合适, 则中文应译为奴仆. 也许KJV版本是二十世纪修订过的, 那时已没有奴隶存在, 为了迎合时尚, 就译为servant. 中文的和合本与恢复版可能都因此译成奴仆.

今天中国大陆的国歌似乎仍然是早年的义勇军进行曲. 这首歌在抗战以前和抗战期间的确激发人心, 振奋士气, 把爱国的情操提向极致. 现在如果再唱 “起来不愿作奴隶的人们”, 就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大家不都是国家的主人翁吗? 那里还有作奴隶的人们? 但是按照圣经真理来讲, 还真的不差, 举国上下、千千万万尽是罪的奴隶 (约8:34; 王上8:46; 诗130:3; 箴20:9; 罗3:9-20), 并没有得著真正的自由. 也许都在翘首企足等著拯救与释放.  请问圣徒有无负担接受主的差遣前往大陆 “作成神的工” (参约4:34)? 使我们的同胞真正得到解放, 真正得到自由?!

出於神 (约8:47, 42)     

原希腊文 ek是一介系词, 其英译为 of、out、 out of、from、 away from, 意即 “属”、”出於”、”从”. 在约翰八章里就是以这三种字词分别出现於 23, 41, 42, 有 44, 约8:47 & 有 49 节中. 在这里我们只交通 “出於神”.

感谢赞美神, 我们都是蒙恩得救重生的, 出於神的, 有神的生命和性情的等等. 如果现在来问问自己, 神的生命究竟成长了没有? 成长了多少? 神的性情究竟加增了没有? 被神的性情更新变化过多少? 恐怕我们都会难以为答. 再者, 42节说: “若神是你们的父, 你们就必爱我”. 换言之, 出於神的, 就必爱主. 我们是真的爱主吗? 爱主多少? 还有 44, 约8:47 节告诉我们: “出於神的, 必听神的话”. 我们是真的听神的话吗? 听了几句 (参43)? 听进了几句? 能容得下主的话吗 (37)? 有否住在主的话里 (31)? 遵守过主的话吗 (51)? 享受经历过几句? 支取应用过几句? 活出了几句? 见证过几句? 一想到这里, 我真是羞愧无极, 恐惧战兢. 别人都可以说: 来日方长, 就此积极努力, 赎回光阴, 还有机会作得胜者. 我呢? 果真的恩典彀我用的吗 (林後12:9)? 愿主怜悯我!

(Joseph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