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在蒙特利尔-人人尽功用-圣徒拾穗

作外邦人的光,施行救恩直到地极

行传十三章四十七节引自以赛亚书四十二章六节,原指主耶稣说的。但是保罗在这里应用到他自己身上。这表示他是有异象启示,接受圣灵差遣,教会打发。承担托付使命,克尽其职。作外邦人的光,为主见证救恩,直到地极。

这里所说的光,是指灵性的光。约壹1:5告诉我们,神就是光,是人所不能靠近的,而由主耶稣显明出来的光(提前6:16)。约11:2514:6又告诉我们:祂是生命,而且这生命就是人的光。(1:4)换句话说,一切属灵的光照都是来自主耶稣。当这光临及人时,就成为人的光。生命与光两者互联相关。生命来启示光,显明光;光来赋予生命,供应生命。有生命就有光,有光就有生命。二者成正比。生命增长,光一定强烈。再者,凡跟从祂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这生命的光照耀人生的道路。正如出埃及记中的火柱,光照引导,保护安全。在整个人生旅途中享到最上好的福分。

光也彰显真理,并成为真理(参林后4:6)。主耶稣就是真理(约14:6);也是给人灵性的光,开启人昏暗的头脑与内心,更可以认识神,寻求并明白神的旨意(提前2:4)。

光也代表美善真实,圣洁无暇;净化我们的心灵。而黑暗则代表丑陋,邪恶,谬误,死亡,玷污我们全人。但光能照出内心的黑暗,并胜过黑暗,排除黑暗,同时也杀死一切消极的事物。

在旧约里光通常象征福祉,生命与救恩。诗27:1,“耶和华是我亮光” 就等于承认信靠祂,以祂为福祉的源头。(诗36:9),“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比喻我们在神的爱和恩典中,得享完全满足的生活。这里提到两个不同的光。第一个光是指神的光是无限的。第二个光是指我们所得着的,是有限的,而且是因人而异的,领略不同的。

其实我们并不能发光,只能像反光之体来反照主的荣光(腓2:15林后3:18)。

主耶稣在太5:14~16里劝勉我们“你们是世上的光”,表示我们有祂的真理作坚固基础,就要勇敢地为祂作见证,宣扬祂是福音,救恩,像光照耀,让世人注意到我们的好行为,归荣耀给神。

在此,试将实现徒13:47的话,写在下面,就教于大家:
信——先有属灵的认知,然后认罪,凭信心,接受主耶稣。
跟随——要想不在黑暗里行,且得着生命的光,就必须跟从主耶稣(约8:12)。
追求——要出代价,化时间追求神的话,享受神的生命,得着神的光照。
见证并宣扬神的救恩——儆醒祷告,忠信精明。大放胆量为神见证,宣扬救恩,尽我们的本份,即使为主名受辱,也是值得。

(Joseph 2009年2月1日 主日交通)